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生活情趣>政策法規>

已購公房什麼條件下不可買賣

政策法規 閱讀(7.39K)

已購公房什麼條件下不可買賣

已購公房在下列條件下不可買賣:該公房未按成本價付清房款、未付清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價款;該公房未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該公房未取得房地產權證。

引用法規:《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

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一)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

(二)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宜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房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三)處於戶籍凍結地區並已列入拆遷公告範圍內的;

(四)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五)已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

(六)上市出售後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

(七)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八)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下宜出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