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同時履行抗辯權及成立條件是什麼

經驗 閱讀(1.58W)

同時履行抗辯權及成立條件是什麼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或情形為: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係。2、債務同時到期,可以同時履行;雙方的對等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3、當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約定,即瑕疵履行的另一方可對有瑕疵的履行部分行使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