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徵佔地中,補償分為三項:一是土地補償費,二是安置補助費,三是青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佔地樹苗就是屬於青苗地上附著物。是為獲得較好的補償效益,在徵佔的土地上種植的喬灌木。
農村佔地樹苗補償標準大致如下,各地會有所不同。
1、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