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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2萬定金不想賣房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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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2萬定金不想賣房了怎麼辦

收了2萬定金不想賣房的屬於賣方的違約行為,賣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並且要承擔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後可以與買方解除購房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