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情形的,買房定金可以退。比如:因開發商違約,或者不可歸責於開發商或購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的。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
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