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

經驗 閱讀(3.15W)

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特殊形式。業主委員會由業主或者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一般由5至11人單陣列成。業主委員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是公有住宅出售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住宅出售已滿兩年的。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裝置、建築物規模、社群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業主可以委託代理人蔘加業主大會會議,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業主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