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滿5年的拆遷安置房需要交營業稅。
安置房需要繳納的稅費有:
一、營業稅、法定稅率是5%。
1、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2、通過拆遷安置取得的住房,以拆遷安置協議簽訂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二、按營業稅稅額的7%繳納城建稅、3%繳納教育費附加、2%繳納地方教育附加。
三、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普通住宅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非普通住宅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1.5%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免徵個人所得稅。
四、土地增值稅、印花稅。